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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黔南州州直单位遴选118名工作人员
2013-05-31 16:54:23   地区:贵州   浏览:0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300K电子照片);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南州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紧缺职位需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资格审查及改报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6月11日

  报名需交考务费100元。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如需专业(能力)测试的,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以内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以内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减少或取消遴选职位。

  (七)公示

  根据各遴选单位各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南党建网、黔南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遴选人员的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