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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部分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2013-05-27 10:4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青岛 浏览次数:0
为补充李沧区幼儿园教师队伍,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2013年拟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合同制幼儿园教师20名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品德优良,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勇于奉献,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办法是:
1.现场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需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2张一寸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
2.报考者要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3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李沧区机关幼儿园(李沧区夏庄路79号)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和学前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综合知识等。
2、面试内容:说课及特长展示。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试用期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幼儿园招聘的幼儿教师经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缴纳企业劳动保险。
 
七、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考选工作的具体事宜。整个考录过程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7614201
咨询时间:  9:00—11:0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