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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州市夏津县招聘教师简章
2013-05-08 10:42:58   地区:山东   浏览:0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面试成绩、加分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考试、考核、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夏津县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

  教师报名表

  夏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