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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高新区招(选)聘32名教师公告
2013-04-27 22:36:49   地区:   浏览:0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4、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及社会事业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政审及公示环节均同上要求。

  (七)聘用与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招聘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选聘人员分配到合肥市梦园初级中学任教。

  2、本次招(选)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教师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六个月;选聘教师,试用期两个月,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试用期均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费每科45元,三科共135元;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324309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0551-65318011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3、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359626 (高新区纪工委)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网(http://www.hfgxrsj.com/)、合肥高新社会事业网(www.hfgxsy.com.cn)。

  附件:(1)合肥高新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一

  (2)合肥高新区2013年选聘教师岗位表二

附件一:合肥高新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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