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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4-25 21:44: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笔试科目:只考公共基础知识,该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www.ynly.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百分制评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www.ynly.gov.cn)公告。

  (三)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www.ynly.gov.cn)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www.ynl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5011403

  监督电话:0871-65011414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云南省林业科学院:65211541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65015461

  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66075009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63318482

  云南省森林公安局:65736219

  云南省华坪木材检查站:0888-6471621

  附件:2013年云南省林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