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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北区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03 12:55:29   地区:山东.青岛   浏览: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方法和程序
  (一)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C医疗卫生类和D计算机类。医疗卫生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等11个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类考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9:00—11:00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要求,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在网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网上公布。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三)总成绩评定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察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2-83771956(工作时间内)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5017256(工作时间内)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