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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宁都县招聘219名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2013-04-01 18:36:16   地区:江西   浏览:0

  4.4月22日下午公布考试成绩,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到4月23日上午11:00时,4月24日上午公布查分结果。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入闱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行面试。

  (三)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5月4日—5月5日。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每位考生说课时间不超过15

  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其中音体美考生面试为实际操作能力,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四)录用程序和方法

  1.确定初录用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确定初录用名单。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编教师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面试成绩低于同学科录用人员最后一名时不予以录用。未录满时,岗位数调整到该学科公开招聘岗位中。

  在录用过程中,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情况时,则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①第一学历高;②学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高;③毕业时间长。

  2.公布初录用名单。5月7日下午公布初录用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3.政审、体检。对确定的初录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4.录用。公示后如无异议,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到县教育局报到并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在7月20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所造成的缺额分学科依照总分成绩排序顺延录用。

  5.原来在我县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经考试录用后原则上应

  留在民办学校任教,编制挂县教育局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

  6.录用者根据县教育局用人计划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服务乡镇学校,并签订服务协议,在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以上才能提出辞聘或转聘。

  7.录用者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列入编制管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宁都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廖永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 峰 县政府副处级干部

  成 员:钟 刚 县委办副主任、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李志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郭超彦 县教育局局长

  李松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张家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揭晓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罗玉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会生 县财政局局长

  罗怡文 县人社局副局长、县编委办主任

  邱栋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郭超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栋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县纪委(监察)、人保、教育等部门抽调。

  五、本方案解释权为宁都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宁都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