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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2013年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2013-03-12 18:33: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4)网上缴费:现场目测和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注:必须现场目测合格后才能缴费,未现场目测或现场目测不合格进行缴费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缴费成功后,必须及时下载打印《莱芜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5)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14日两天:
 
4月1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13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4月14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面试
 
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和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莱芜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