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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28名技术人员
2013-03-08 12:11: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当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人合格的情况下,可在愿意调配且同专业的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配。

  4、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进行复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5、考察、公示及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3年应届毕业生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和《考察表》交到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由区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考察及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体检、考察中,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从综合面试合格人员(含符合调配规定且愿意调配的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没有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考核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公示人因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可在综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应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核和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登记表》和《花名册》是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和招聘人员取得身份的依据,应按要求归档。《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按本实施办法直接考核招聘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至少不低于6周年方可进行流(调)动。同时,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五、监督及联系电话: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833-3355000。

  乐山市五通桥区卫生局:0833-3308890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301593

  六、本公告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乐山市五通桥区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乐山市五通桥区2013年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