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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开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3-02-22 18:00: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录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网查询。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涪陵区人力社保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3-72232700。

附表:《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                      
涪陵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单位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考核方式
学历(学位) 专 业 性别 年龄 工作经历要求 其它条件
1 涪陵区财政局 重庆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涪陵分校 自收自支 综合管理 职员8级 2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