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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68人简章
2013-02-18 15:31: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3.考生所在机关和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3年阿克苏地区地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完成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结束后,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考生报名统计情况于2013年2月27日18:00时后统一在阿克苏党建网(www. aks.xjkunlun.cn)、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jaks.lss.gov.cn)公布。

  5.报考职位的调整。各招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比例的,经遴选机关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因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调整报考职位的书面申请等相关材料,在2013年2月28日-3月1日按照报考职位的管理权限,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进行报考职位的调整,由各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

  6.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前三天,到本人报名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统一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时间为3个小时。笔试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现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笔试成绩加2分。其中,在乡镇机关近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每评为一次优秀笔试成绩加2 分。并由县(市)公务员年度考核主管部门提供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证明。以上加分可累计计算。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4月5日18:00时以后登录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各职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因放弃遴选等原因造成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达不到2︰1比例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和考察的时间由各遴选机关告知报考者。

  1、体检。各遴选机关组织报考者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遴选机关可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无法递补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2、考察。各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手续、调剂

  1、公示。遴选机关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分别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遴选单位、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