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深圳福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2-17 17:34: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应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书》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网站上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考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聘人员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实施管理;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

  (三)在招考过程中违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223139。

  五、招考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zf/ztbd/ftqzkzl/;

  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