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2-10-31 19:05:18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根据市院《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从县(区) 院遴选检察人员的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公开选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市院机关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情况,经市院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到市检察院机关工作。

  一、选调岗位与人数

  公开选调4名专业技能人员。其中:文秘3名、摄录像(宣传)1名。

  二、选调要求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国家党政、群团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及参照公务员管理部门。

  (二)基本条件

  1、临沧市内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严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2012年10月22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年龄30 周岁以下(1982年12 月31 日以后出生);

  6、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7、身体健康。

  ( 三)岗位要求

  1、文秘岗: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有办文办会经验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摄录像岗(宣传):需具有摄录像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摄录像技术,有文字写作及宣传报道工作能力(不要求是摄录像专业毕业)。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规定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况的。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在报名开始前,将报名条件和程序在《临沧日报》、临沧电视台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予以一段时间公示,由报名人员自愿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也可先电话或通过传真报名,然后及时提供书面报名材料等)。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中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要将审核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9日-11月12日。

  (二)报名内容

  报名人员需填写《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和不相同的工作、生活全身照3张。报考摄录像岗(宣传)的需提交本人作品。

  (三)考试考察

  选调人员均需参加由市检察院组织的笔试、面试。每个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 ,若低于1:3的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1、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笔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11月。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文书材料写作和岗位技能知识等。

  2、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面试满分100 分。按每个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以1:2 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参加选调人员报名参加选调的动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以及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个人形象气质。

  (四)考察

  考察工作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

  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即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采取调阅档案、走访有关人员及日常表现测评的方式进行。需要走访的人员包括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被考察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日常表现测评的范围是被考察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被考察人所在部门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