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丽水市云和县民政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2-10-30 18:38:1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改善社工队伍结构,加强我县社工队伍建设,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经考试录用后由县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到各街道(社区)。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服务大局意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

  3.熟悉有关政策、社区工作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4.本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录用。具体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至6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云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府前路2号),报名时需填写《云和民政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于11月8日到云和县人才管理服务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申论》,笔试时间、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统一参加专业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可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街道签订聘用合同。其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待遇与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单位及组织招聘部门有权取消或延后此次招考。

  2.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三周年。在五年内必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证,未取得的,不予继续聘用。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