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衡水市公安局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2-10-30 18:52:2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按照省政府2012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要求,按照《河北省公安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队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和现有消防官兵人员情况,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共5名,其中:1、计算机专业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新闻专业1名(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编导学、媒体创意),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法律专业1名(法学、诉讼学、法理学、行政法),图书档案专业1名(档案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案,忠诚党和人民的消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35 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必须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申报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报名地点: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和平西路708号)。

  报名时需提交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需由本人如实填写《衡水市公安局市本级澳方文员招聘报名申请表》一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将取消资格。

  考生于2012年11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消防基本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0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照不同岗位,依据笔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012年11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查询。

  (二)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自述、答辩三个环节,时间1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仪表(20分):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自述(40分):应聘者自我介绍,并根据抽签题目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

  答辩(40分):为个人价值观、消防基础常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时间不超过6分钟。

  面试暂定于2012年11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网站(http://www.hsxf119.com)上的公告。

  2、面试具体要求

  纪律要求: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侯考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侯考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制定地点。

  (3)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有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开始后,面试人员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