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牛起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增贵(县林业局局长)
乔林龙(县民政局局长)
孟 刚(县监察局局长)
李华森(县林业局总支书记)
成员由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华森担任。
二、招聘条件:
此次共招聘30名县森林防火应急队队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报名 。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吃苦精神 。
2 、待安置城镇退伍军人或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城镇退伍军人,本县户籍,限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如有缺额从下岗城镇退伍军人或全县退伍军人中补充。
3 、身体健康,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 。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8:30 ---11:30 ;下午3:00 ---6:00) 。
2、考务费:100元/人;笔试入围者需交体检费200元/人。
3、报名地点:平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行政审批大楼412室) 。联系电话:0354—5868179 。
报名时需提交资料:退伍证 、自谋职业证或公证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2张;《平遥县公开招聘森林防火应急队队员报名表 》1份(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
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
笔试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60名作为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名次确定30人录用 。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
开考比例。报考人数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 3:1 。
1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内容:《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 、体能测试:负重20公斤进行5公里跑步,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按先后顺序确定名次。
五、聘用事宜
体检和体能测试及政审合格的,在平遥县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录用人员在林区防火队营地集中驻扎,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参加学习培训、演练、巡逻稽查、火情处置等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特险期内不准请假,防火期结束后实行轮休,每月工资不超过2000元(基本工资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余为绩效工资)并免费提供食宿,防火办将为队员办理意外保险,人员工资全部实行以月考核,绩效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即可辞退。
平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 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