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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招聘30人公告
2015-10-22 23:09: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关于同意包头师范学院招聘专业教师的批复》,现将《包头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包头师范学院座落在享有“草原钢城”、“世界稀土之都”、“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美誉的包头市。是一所包括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2个,专业学位1个(教育硕士),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品牌专业7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23门,自治区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卓越计划项目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教学示范实验中心1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10个。

学校下设文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和图文信息中心等3个教学科研辅助部门。共有45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3292人。现有教职工914人,其中专任教师643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97人,副高级291人,具有博士学位43人、硕士学位394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人选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1人、自治区“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2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人选6人,“5512工程”领军人才25人。

学校不断拓宽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新西兰、白俄罗斯等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和专家学者互访;与美国费耶特维尔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文化艺术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并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与美国东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开展了同步远程网络视频课程,国际合作办学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学校具有招收留学生资格,先后接收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留学生。

二、公开招聘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 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硕士(学术硕士)阶段、博士阶段为全日制统招;教育经历各阶段必须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能承担双语授课的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工作由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组织进行,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11月13日。

 

联系人:马楠。

联系电话:0472-6193031,18647234822。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用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查验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一份本人详细简历(word格式,纸质和电子版)并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应聘意向书》(到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人事管理自行下载)(以下简称《意向书》);网上报名时,将身份证扫描件,简历及《意向书》发至包头师范学院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rcb@bttc.edu.cn。在报名时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提供详细简历及《意向书》的,将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