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10-24 20:00:47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系郴州市纪委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同意,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公开选聘3名工作人员。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形象端庄;

  4、符合选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新录用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一计算机网络技术类2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文化,计算机专业(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与加密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具有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岗位二:财会类1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文化,会计专业,具备会计执业资格,具有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室(郴州市苏仙北路市委大院市纪委办公大楼415办公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郴州市廉政教育培训中心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表)一式三份,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职称证件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报名。

  (二)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选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选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分析和应变能力。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