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高密市竞争性选拔10名正科级干部人选简章
2012-10-12 11:43:06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任副科级时间较长的干部中,竞争性选拔部分正科级干部人选。

  一、选拔范围

  高密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在编在职的副科级干部。

  二、选拔职位和数量

  正科级干部人选10名。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任副科级满10年(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合并计算,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0月31日);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市委组织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党组织对报名人员认真进行审查,集体研究后,提出正式推荐人选,填写《高密市竞争性选拔正科级干部人选报名登记表》、《高密市竞争性选拔正科级干部人选报名汇总表》,连同《推荐报告》(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3.2×2.4cm,JPEG格式)等,一并报送至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对个人报名不予受理。推荐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检、检察、计生和信访等部门的意见。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高密市市民之家一楼办公大厅。

  联系电话:13780843753。

  (三)资格审查。市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考选指标。

  (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报考人员近5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0.5分;任副科级职务时间10年之上的年限,每满1年加0.5分。

  按照与考选职位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官从高密市以外聘请。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与考选职位1.5: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征求执法执纪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研究任用。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听取竞争性选拔和考察情况汇报,确定拟提拔任用人选(安排在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确定的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