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引进50名人才公告
2015-04-17 13:11: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一、引进数量、专业及工作岗位

2015年计划引进优秀一表本科以上(含一表本科)毕业生50名。专业要求、工作部门见附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全日制一表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

2、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外语成绩获得国家四级以上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挂科及其它不良表现。

5、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可放宽至二表本科学历,其他条件不变。

三、享受待遇标准

1、落实事业编制。按照“岗位需要、专业对口、适度调控”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置到县直企事业单位工作,编制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工资福利和生活待遇。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分配到事业单位的相应学历的毕业生标准执行。非肇州户籍的引进人才,婚前食宿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提供婚前住宿公寓,引进的研究生在肇州安家的给予2万元安家费。

3、职称评审。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4、人才培养和使用。引进人才纳入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四、招聘方式、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10日。

报名材料:下载并填写《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子邮箱:zzrc2020@126.com 。电子邮件请按以下格式规范填写,样式为:大学简称+专业简称(注明一本或研究生)+姓名+报考部门。报名登记表后附(附件2)。

2、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测试人员名单以通知为准、

3、测试。采取综合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4、体检。组织拟引进人才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5、考核。对拟引进的毕业生进行证件审核、档案审查、校方了解。如毕业生存在隐瞒虚假行为,视为毕业生违约,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其引进资格。

6、签订协议。引进对象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引进人才接受肇州县引进人才流动管理办法(暂行)约定,引进人才试用期6个月,在肇州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违约金5000元。

五、联系方式

电话: 14745994007、147459811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引进公告

点击下载>>>

1、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2、2015年肇州县人才引进计划.doc

肇州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