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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5-01-26 16:3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溪办发[2009]3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6号) 、《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规〔2012〕3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原则

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竹溪县户籍人员;

3、现在竹溪县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劣迹;

2、具备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及心理健康。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含新机制教师);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此前三年内公开招录、招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设置及要求

招聘单位 职位名称 职数 职位条件
专 业 年龄 学历 其它要求
县环境监察大队 定向招聘岗位 2 专业不限 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专科及以上学历 限现在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
县农保局 2
县委机关杂志社 2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2
基层监管所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县文化执法大队 综合性岗位 2 专业不限  
县固定投资建设审计局 2
县电视台 1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
县动物检疫监督总站 1
县环境监察大队 6
县环境监测站 4
县城管执法局 6
县水务局基层水管站 3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基层监管所 10
合计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