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金华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
2012-09-27 23:45:28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金华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型附属医院。因医院病房扩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所学专业 年龄 专业资格要求 工作年限要求
检验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 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检验技师及以上职称 具有在三级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10月1日止,下同)。
药剂 1 药学 具有药师及以上职称
康复治疗师 1 康复治疗学 具有康复治疗技师及以上职称
医学影像科(医师) 2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具有近2周年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开放床位达100张及以上民营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
 
超声诊疗科
(医师)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须取得超声医学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ICU
(医师)
2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儿科
(医师)
3
妇产科
(医师)
3
骨科
(医师)
2
肾内科
(医师)
2
急诊科
(医师)
2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须取得急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麻醉科
(医师)
1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须取得麻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护理
(含助产)
8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或助产 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 具有在二级医院或开放床位达100张及以上的民营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周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 1.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2.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现在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开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事业编制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金华市人才市场(金华市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