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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依安县电视台公开招聘记者公告
2013-06-18 11:3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新闻宣传队伍建设,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台记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电视台摄像记者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新闻报道工作,五官端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性别要求男性,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

要求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汉语言文学、新闻专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开除公职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考人员。

(二)考试及录取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以语文基础知识及写作为主,面试主要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70%、30%的比例记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且超过1:3的比例时适当增加面试人数。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录取。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在笔试前必须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否则不予加分。

2、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通过考试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核通过人员,在指定网站或地点公示7天。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报名者于2013年7月20日—7月21日到县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报名。报名考试等费用300元。

联系 人: 周忠生 陶涛

联系电话: 7025180 7025724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依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