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
2012-09-25 18:13:02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州委政法委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竞争性选拔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和2名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要求

  (一)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

  职位要求: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其它从事办公室工作应有的素质。

  (二)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科员2名

  职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其它从事办公室工作应有的素质。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和条件

  1.大理州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

  2.须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一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四年(含非领导职务,任职时间截止2012年9月1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报考科员职位的资格和条件

  1.大理州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

  2.须任科员职务满一年(任职时间截止2012年9月1日);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三、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9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州委综合楼左侧楼一楼)。

  3.联系人:游铭;联系电话:2428228、13988565885。

  4.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附:《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大理人事人才网www.dlrs.gov.cn 或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dlhrss.gov.cn)。一式二份(A4纸质)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登记表必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本人近期小1寸白色底板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1.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竞争性选拔资格。

  3.凡通过竞争性选拔资格审查准予参加笔试人员,由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测评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拟定于2012年10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竞争性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