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上虞市道墟镇安监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9-25 18:09:3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道墟镇人民政府决定招聘安监所工作人员2名,从事本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上虞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对各类违法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3、身体健康,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 日以后出生);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专业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安全工程专业或化工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计划

  招聘镇安监所工作人员2名,从事本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12年9月24-27日四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道墟镇组织办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82042595

  3、提供相关资料: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条件符合的人员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其他人员不予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

  四、考试形式、时间

  1、考试形式:报考该岗位的应参加业务知识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记入总成绩。

  2、考试时间:业务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考试结果在上虞市道墟镇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安排:面试人选根据业务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聘用

  1、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业务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镇党委集体讨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经试用期(三个月)满考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录用的临聘人员,待遇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规定: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2年9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