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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防城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3人公告
2013-08-28 14:07: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防城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3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企业管理、法律、信息管理、中文或文秘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行政办公程序、有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3.司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男性,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持C证以上驾照,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且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防城港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5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应聘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防城港市安监局办公室502室报名,填写《防城港市安监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相片两张。

2.资格审核。由我局办公室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筛选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我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用人员。

4.聘用管理。录用人员为防城港市安监局的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通过后,正式聘用,与防城港市安监局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防城港市安监局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享受五险。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防城港市安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0—2835121 2834810(传真)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12号。

附件:防城港市安监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