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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厦门海沧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12-17 22:09: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动海沧教育科学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厦门市教育局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教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沧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21个,小学教师42个,共63个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1年厦门市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

  (一)教坛新秀、教学能手、拔尖人才;

  (二)现于厦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一年及以上中层(含副职),正、副职教研组长、年段长、少总任职工作经历的;或技能学科教师(体育、音乐、舞蹈、信息)直接指导学生(第一指导教师)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竞赛获县(区)级竞赛二等奖(或第二名)或市级竞赛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的;或具备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0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报名前取得;

  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8日(不含)之后出生);

  4.户籍不限。

  (三)不得报名情形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及非应届学生;

  (2)本市在编教师;

  (3)现役军人;

  (4)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及厦门英才学校教师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8:00(系统开启)--2020年12月28日12: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aicang.gov.cn,2021年厦门市海沧区专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填报岗位。

  由于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统一在1月9日,每位报考者限选报一个区,网上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所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