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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4-11 12:4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横琴合作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横琴合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历条件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7:00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考系统”(下称“报考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70),按照系统要求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4.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专

  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等。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报名不需要缴费。

  2.考生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注意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初审

  2024年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7:00,对考生所填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在报考系统直接反馈,考生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后自行登录系统查看,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1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另行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布,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