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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中市榆次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7 10:09: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榆次区学校任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结合榆次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师资需求,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公开招聘10名中小学教师。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榆次区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在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和太原师范学院等4所院校分别设立报名点,在榆次区集中设置考点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能够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岗位对应专业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

  (二)符合晋中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晋中市生活补贴、学费补贴、购买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等人才补贴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榆次区教育局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校园招聘实施方案,报榆次区人社局初审、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榆次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ci.gov.cn)、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和太原师范学院校园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