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20-09-03 09:14: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增城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相关文件要求,增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临聘教师252人,具体职位、人数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安排。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年龄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2.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条件)。报考者须取得以下教师资格证之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4.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表中“招聘专业条件”的大专、本科、研究生任一学段专业,或在中专学段为学前教育类专业的,均可报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2)增城区现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公办学校(幼儿园)由区统一招聘的临聘教师(含过渡的临聘教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3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星期二)至9月9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17:00时。

  (三)报名地点: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荔城街侨中路3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提交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扫读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有证书或材料支撑,报名时带相关材料审核,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收复印件。如弄虚作假,或报名表资格内容与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和初审报名表信息后现场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到报名现场的电脑室录入个人信息。

  4.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部分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要留意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的招聘信息(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教学能力测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