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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合肥高新区招(选)聘32名教师公告
2013-04-27 22:3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为推进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选)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4条外,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且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评比表彰或认定的,且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地市级(含)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拔尖人才。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且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且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32人,其中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8人,公开选聘优秀中学教师4人。详见附件《合肥高新区2013年招聘教师岗位表一》、《合肥高新区2013年选聘教师岗位表二》。

  四、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5月 9 日9:00至5月 15 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 5 月 16 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 5 月 17 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 5 月 20 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选聘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2013年5月8日至10日、13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用证书、以及能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中心602会议室。地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860号(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创新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