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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崇左扶绥县事业单位招聘12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4 11:1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问题,及时补充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请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决定于2013年7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人(详见附后的招聘计划表)。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4日至1995年6月24日期间出生),对个别特殊岗位工作需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处理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范围及对象,详见附表《2013年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报名期间请在上班时间到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二)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而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报名;

(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交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6〕176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4、资格审查方式和时间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7月2日。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7月24日至26日到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