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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招聘31人公告
2013-07-17 12:37: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管,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主办和管理的正厅级公益性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下设七个事业单位: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伊犁人民出版社、克孜勒苏柯尔克孜文出版社、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新疆音像出版社。主要职责是坚持以公益性出版、少数民放文字出版为主的出版方针,动员和组织著译力量从事创作、编著和翻译,出版为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图书、期刊及音像制品。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

四、发布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民出版总社网(www.xjrmcb.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上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一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热爱出版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勇于进取,乐于奉献,具有大局意识和合作共事的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年龄在35岁以下是指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7日至7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2、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3年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面试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每人100元。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1)考生须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人员请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报名当天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4)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3年7月25日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06779、4646910、4640296

6、 职位咨询电话:

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人力资源部:0991~2823225

7、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汉语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对非母语考生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并按岗位要求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