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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115人)
2024-03-15 16:51: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管理岗位或初级专技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3、A4类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3月。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其中:A1、A2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3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A4类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9日12: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A4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3)送至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 3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A1、A2、A3类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9:00—4月1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