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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118人公告
2024-01-16 16:57: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岱岳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岱岳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根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与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岗位。具有5年以上岱岳区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现为岱岳区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月。

3.“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学历,在岱岳区镇(街道)连续任职满5年,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5.“新疆喀什籍高校毕业生”定向岗位。符合条件的新疆喀什籍高校毕业生可应聘面向新疆喀什籍高校毕业生的定向招聘岗位。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