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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歌舞团聘用4人公告
2013-10-10 17:27: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奎屯市歌舞团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演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名非在编聘用人员。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舞蹈演员3 名(男:一名;女:两名)

专业录音制作人(MIDI)1名(限男性)

三、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3、舞蹈演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专业录音制作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民族不限。

4、要求中专以上艺术院校毕业,一专多能者优先。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协调能力和表演能力。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的;

(3)已在非在编聘用岗位工作或辞职后不满两年的;

(4)社区工作者;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为招聘信息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公示和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奎党办〔2011〕47号文件《奎屯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9日

报名地点:奎屯市歌舞团业务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佳孜拉

联系电话:0992-3228949 18799775050

2、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简历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奎屯市歌舞团

二〇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