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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2-16 19:27: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职能。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校(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他高等学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其中,博士后人员须为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答辩的非定向博士后人员,并于初审后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22名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有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2年3月1日(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审核确定面试人员时按要求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9、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日9:00起至2022年3月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发送到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rsc@gd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01+张山”,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信息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