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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2022-02-15 08:43: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充实完善专业技术队伍,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建设开放的、国际化的环境科研机构,更好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22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硕士以上(含)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隶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研究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6名,内设14个部门,现有干部职工123人,主要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态环境应用基础研究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等工作。2015年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院以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的生态环保科技铁军为目标,近年来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和专项项目近400项,在生态文明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集成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与蓝碳研究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2022年计划招聘11个岗位18名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录用人员按相关程序签订聘用合同,不占用单位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条件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1。

  三、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要求

  2022年计划院聘11个岗位18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院聘招考人员不限国籍、不限户籍。凡环科院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点招聘期间,或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nsthb.hainan.gov.cn)挂网招聘期间,已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往届和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即将毕业的在读博士、硕士毕业生,满足招聘岗位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均可现场报名参加面试考核或通过网络报名参加环科院在院内组织的现场考核(含院内线上视频考核),参加考核时除需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计划2022年毕业的须提交在读院校或院所证明文件,与单位存在聘用合同仍在服务期的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自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相关信息起,接受人员线上报名,对符合条件人员不定期在院内组织现场面试考核(含院内线上视频考核),视情择时前往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设点现场面试考核。院聘招考工作贯穿2022年全年,如人员招考指标满员则提前结束,年底未完成招考指标作废。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1)。

  五、招聘工作程序

  院聘招考工作按照不同招考方式,分别采取不同程序与办法。

  (一)海南现场面试招考(线上视频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