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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选拔3名联络处主任公告
2016-12-12 20:2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产业集聚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产业集聚区对外招商服务局副局长兼联络处主任2名,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联络处主任1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把具有沟通协调能力、企业管理或招商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促进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选拔职位

1、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外招商服务局副局长兼联络处主任2名;

2、产业集群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联络处主任1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1、本市党政机关、财政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3、现任科级干部均可报名;一般干部要求参加工作4年以上(2012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

4、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沟通协调能力强,有企业管理或招商经历者优先。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以上岗位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

7、省选调生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8、因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拔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选公告于2016年12月9 日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www.yanjin.gov.cn)、延津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老检察院4楼)。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县报名人员按单位统一报名。对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提交《延津县公开选拔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联络处主任报名表》和《延津县公开选拔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联络处主任汇总表》各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考务费30元、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报名人数与拟选拔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选拔单位意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名额。

5、本次选拔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任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选人员承担。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本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务工作由延津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在确保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名额递减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