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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舟山定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人)
2021-03-19 16:2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和省里统一安排,定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及计划数等详见《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

  (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其中,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或中国定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5、要求“浙江户籍”、“舟山户籍”的以2021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岗位);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2021年3月30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21年3月3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4月9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