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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招聘2人公告
2016-07-01 09:15: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代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9月,是致力于倡导、研究和推行职业教育,目前有团体社员16家、个人社员110名。主要以国家通用语言培训为切入点,根据学员就业需求和项目地产业经济发展需要辅助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维族青年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和一技之长,从而达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的目的。

为工作的需要,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拟面向社会,通过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办法招聘2名工人人员。根据自治区人事工作的规定,为认真做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特制定方案如下: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下同)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7 月1日至 7月1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日后出生);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聘岗位的全部条件。

六、报名时间

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12日(10:30-17: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化38号区级机关联合办公室大楼五楼508室。

4.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刚 李权

联系电话:0991—2398486、2382072

6.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新疆中华职业教育社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自治区考试中心命题、阅卷。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下同)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