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人)
2023-11-13 14:5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组织一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鼎湖区26个事业单位共招聘37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2023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见“报考有关事项”)。

  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证明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本人与另一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另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不得报考与另一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不得报考与另一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另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职位。

  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报考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6.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至今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时间的第一天(即2023年11月16日)。

  7.招录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以同一毕业证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完全相同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可按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8.考生须诚信报考,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