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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肇庆市怀集县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2-09-07 12:3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怀集县产业和社会重点领域发展,加快紧缺急需人才集聚,根据《怀集县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紧缺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根据《怀集县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一批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详见《2022年怀集县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对象,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9月21日至2004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人才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人才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的人才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校“三好学生”优先考虑。

  报考人员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取得(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本公告发布日时,属怀集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人才享受的政策和待遇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补贴

  1.新引进到怀集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非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享受年限为5年。

  2.新引进到怀集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非全日制硕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享受年限为5年。

  3.新引进到怀集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才,给予3万元的生活补贴,在引进后前3年每年发放1万元。

  4.新引进到怀集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享受年限为5年。

  (二)住房保障

  1.引进后在怀集没有住房且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可享受租房补贴。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硕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享受年限均为3年。

  2.引进后落户怀集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怀集购买首套自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博士、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10万元,硕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5万元,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