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湖南省衡阳县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12人公告
2019-06-20 09:1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2019年湖南省衡阳县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6月19--21日,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建设北路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4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衡阳县2019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本次招生计划人数为12人,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科生8人;专业:园艺技术(文科1人,理科1人)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文科1人,理科2人)、水产养殖技术专业(理科1人),动物医学(文科1人,理科1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科生4人;专业:现代农业技术(文科1人,理科3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衡阳县户籍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二)年龄不超过25 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四)热爱农技推广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基层农技特岗人员,且毕业后服从农业农村行政部门的安排,在衡阳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五)专科层次招生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考生报名。报名时间:6月19--21日,报名地点:衡阳县西渡镇建设北路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填报志愿。专科层次在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日。

(三)协议签订。填报了志愿的考生须按要求到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填报了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2019 年7月4日17:00前完成预签协议手续,未按时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投档录取。定向基层农技特岗人员招录工作按照衡阳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培养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确定、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四)入学与复查。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

四、定向培养及就业

(一)定向培养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严进严出”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政策,组织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组织品德优秀、学习能力强、能吃苦耐劳,且热爱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考生报考。培养院校应择优录取考生,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核和管理。

(二)学习费用: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据实安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