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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4-03-18 11:54: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学校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占地面积503.8亩,地处胶州湾北侧,北邻胶东机场,南接胶州湾跨海大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建设自然科学实验室、艺术实训室、艺术演播中心、专业实训室等共计396间。

  学校2020年首次招生5个教育类专业,2021年新增7个招生专业,2022年新增特殊教育专业,2023年新增12个专业,2024年新增1个学院3个专业,届时学校招生专业共涵盖8个专业大类,28个招生专业。目前,学生总数5020人,在编教职工250人。

  二、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1.《岗位汇总表》“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3.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须在2024年3月12日之前取得。

  4.时限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4年3月12日及以前取得。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年龄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设定(详见附件1);

  (八)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