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镇江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2024-03-07 18:2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镇江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满足以下条件:01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至2006年3月8日);02-06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5日至1994年3月8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总工会机关及下属单位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附件1),专业分类请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3),将所有材料打包以“编外用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报名岗位表),具体为:

  1、《报名表》(附件3),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其他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证书、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查看审核意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 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应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须5年以上);要求会计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如果不能满足招聘岗位需求,将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组织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2.考试内容

  (1)中文文秘类专业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文字写作;财务财会类专业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原则上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六、体检和政审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等情况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