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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3-10-20 16:5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龙泉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龙泉市卫生健康局三楼312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龙泉市龙翔路228号)。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请下载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粘贴报名表指定位置,请考生提前按规范填写,报名带至现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现场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其中岗位代码为2的岗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龙泉市卫生健康局三楼312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龙泉市龙翔路228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与科目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并请带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