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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四川音乐学院招聘公告
2023-11-03 10:0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下同]、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sccm.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音乐学院

核定收支、定额补助

成都市新生路6号

为国家建设培养各类艺术及管理人才

  附招聘单位简介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ccm.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