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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省武汉音乐学院招聘15人公告(二)
2018-04-10 18:38:54 来源: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空缺情况,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对空缺岗位进行第二批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我院拟补招教师1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补招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国内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均应具有全日制统招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五)博士毕业时间不限。国外院校毕业生(含硕士、本科)须为2016年(含)以后毕业;国内院校毕业生(含硕士、本科)须为2018届、2017届。

其中乐队指挥、合唱指挥、中国民族民间舞岗位为2014至2018届。

(六)国内院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七)博士1985年1月(含)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为五年制者,年龄放宽至1984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1988年1月(含)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为五年制者,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以后出生)。

其中:合唱指挥、乐队指挥、中国民族民间舞岗位年龄要求为硕士1984年1月(含)以后出生。

(八)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和声、曲式或音乐分析、音乐基础理论)、指挥(乐队指挥)教师岗位博士优先,博士优先录取,如仍有空余招聘名额,再进行第二批次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音乐表演(不含指挥)、舞蹈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博士。

(九)报考资格条件中“国家级比赛”指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化部“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CCTV电视大奖赛三项比赛专业A类(组)。

(十)报考资格条件中“国内原9所音乐学院”指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

(十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十二)专业教师岗位若有符合优秀人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则可直接进行面谈考核,通过考核后优先聘用,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聘考试。

(十三)应聘者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收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申报。每名应聘人员最多报2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7日。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应聘者须在我院招聘网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或艺术实践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原件备查。应聘者应据实上报招聘材料,若后期发现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笔试为专业能力测试或教案设计。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现场演唱、现场演奏、论文水平评分等;

(2)教学能力:现场教学;

(3)综合素质:围绕招聘岗位回答问题。

应聘者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中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音乐表演类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