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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市体育局选聘艺术体操教练员公告
2023-08-17 09:0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体育强市建设,提高全市竞技体育实力,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根据《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高水平体育教练员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按照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教练员岗位的特殊性,现为我市体育运动学校公开选聘1名艺术体操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艺术体操教练员。

  (二)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网上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体育事业,品德优秀;

  2.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本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履行本岗位职责;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不限户籍;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凡涉及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运动等级、运动成绩、教练员培训合格证、教练员上岗证、教师资格证等需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人数

  邯郸市体育运动学校拟公开选聘艺术体操教练员1人。主要职责是负责运动员的选材招生、教学训练及组队参加国家、省、市级比赛,做好运动员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